南京嘉宝育婴咨询服务公司(以下简称育婴公司)曾注册了中文域名“皇马.cn”,3年后,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(以下简称皇马俱乐部)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,该中心又将“皇马.cn”转移给了皇马俱乐部。育婴公司不服,起诉皇马俱乐部。昨天,市一中院开审此案。被告皇马俱乐部未派人出庭,庭审变成了育婴公司的“独角戏”。
俱乐部缺席育婴公司唱独角戏
昨日9点,育婴公司的两位代理人坐在原告席,对面被告席的座位上却空无一人,皇马俱乐部无人应诉。等候多时之后,法官宣布“被告未到庭,进行缺席审理”。如此一来,整个庭审变成了育婴公司的“独角戏”。在庭审中,该公司代理人只能对着空空的被告席发表自己的看法。
这起涉外案件是由域名争议引发的,最终演变成“皇马.cn”的“争夺战”。原告代理人说,2003年8月1日,该公司注册了计算机网络中文域名“皇马.cn”,时间为5年,公司支付了注册费用。2007年1月,该公司接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通知,称皇马俱乐部已进行了投诉,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涉案域名转移给被告。庭审间,育婴公司当庭向法官提供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出的裁决书,正是这份裁决将中文域名“皇马.cn”转移给皇马俱乐部。
“我们不知道域名争议一事,皇马俱乐部没有联系我们,我们在争议处理中没有申辩的机会。”原告代理人说,该公司不同意裁决书转移域名的决定,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中文域名“皇马.cn”享有合法权益,“这对被告不构成侵权”。
据了解,法院受理此案后,依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出公告,公告日期为2008年8月,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即视为送达,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两个月。这份海外公告中写明了开庭的时间和法庭。但是,皇马俱乐部没有到庭。晨报记者武新/文常鸣/摄
注册域名是否构成“恶意”
足球俱乐部:
名称已有知名度
皇马俱乐部投诉说,中国球迷把它简称为“皇马”,这个名称具有独创性,并已经在中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,人们提到“皇马”,指的就是这支著名的西班牙球队。皇马俱乐部称已于2005年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。
俱乐部认为,育婴公司注册涉案域名具有“恶意”,因为育婴公司于2003年注册了争议域名后并没有使用,育婴公司实际阻碍了正当权利人对该域名的获得和使用。
育婴公司:
注册时“皇马”还不知名
2003年8月以前,皇马俱乐部并未在我国取得以“皇马”为内容的注册商标,育婴公司在注册涉案域名时,皇马俱乐部在我国不具备较高的知名度,“皇马”与皇马俱乐部之间不能产生必然的指代关系,该俱乐部对“皇马”不享有专用权,“皇马”作为中文的任意组合,任何人均可合法使用。
这位代理人还解释说,当初,育婴公司考虑到涉案域名对以后业务拓展会有帮助,才决定予以注册,后来,由于资金周转问题,涉案域名才未使用,育婴公司注册涉案域名后并未发出转让消息,不构成“恶意”。
四类行为属于恶意注册
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的李晓春律师认为,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域名权属或侵权纠纷时,如果一方被证明是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;或者为商业目的注册、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、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的;或者注册域名的目的是向另一方或其竞争对手出售、出租等方式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;或者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,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,以上等情形应认定属于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。另外,域名争议裁决与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判不一致的,服从生效裁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