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备案
关于尽快办理公安备案手续的通知
尊敬的用户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147号令)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第33号令)、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公通字【1996】8号)、《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》(公安部第82号令)有关的要求,各用户应在互联网业务开通后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,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此项工作,我公司特此通知如下:
1、 已完成公安备案手续的用户,可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备查表以扫描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进行核对。
2、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用户,准备好备案所需材料,统一快递到我公司,我公司代为递交。
3、 逾期未提交备案的,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,逾期一个月未提交的,机房将会配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断网停机处理。
公安备案材料准备好后,按照填写规范仔细检查,没有问题后,快递到我公司,我公司统一递交分局审核。
快递地址: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298号东亚大厦A座1101。
0756-3366365转808 13322862661 由我公司统一交回分局以待审核。
一、备案申请前的准备材料(每一页材料都要加盖公章)
A 公司性质备案所需材料
1.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2.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
3.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(若是经营性ICP,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非经营性ICP通过信产部ICP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的,可以进入系统抓取显示本公司备案信息的页面,截屏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作为证明);
4. 附件5: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
5. 附件2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一式两份。每页加盖公章,加盖骑缝章。(向客服索要电子版公安备案表)
(以网站做为填表依据。例如主办单位下面有三个网站,填表的时候要分别填写。三个表格每个表格两份)在icp登记信息里面如果是多个域名需要分拆开填多行
B 个人性质备案所需材料(每一页材料都要签字)
1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(进入系统抓取显示本公司备案信息的页面,截屏打印并签字作为证明)
3、附件2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一式两份。
4、附件5: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。
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快递到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298号东亚大厦A座1101。
0756-3366365转808 13322862661 由我公司统一交回分局以待审核。
珠海耐思尼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客服部 0756-3366365转808
2011-3-31